《强运网》八字命盘干支合化规则说明
(如果您对于《强运网》所排出的八字命盘的干支字、藏干或对应的十神有疑问时,您可以根据有问题的干支字对照以下的说明,即可得到相对应的判断依据。如有兴趣也可继续参看本人「《强运网》八字地支藏干原则说明」这一篇文章,相信对您八字功力的提升有莫大的助力)
自从强运网推出之后,受到许多八字命理同好的会员支持,也提供许多意见,十分感谢! 但有些会员针对本网八字命盘中的藏干变化与十神定义感到不解,认为与传统的命理规则有所出入,在此我们特别做出说明: 实际上八字本身虽然只是简单的八个干支字,但却非静态的存在,而系会根据彼此的对应关系,以及出生时月令寒暑的能量影响,而有不同的交互作用,如同化学元素一样,特定的元素放在一起,当符合一定条件时,就会产生不同的变化。其中有物理的变化,也有化学的变化。如果没有对八字学理有相当的掌握与了解,就会误以为是八字命盘排列错误。而这也是八字命学的精华所在,一字发生变化,贵贱立即不同。 本网八字程式的规则与定义,一律严守八字学理,只不过将之严谨地予以逻辑与规则化,而使之为可以为操作与依循的基础。最重要的,是可提供为计量与评估的一个标准。为了帮助广大的会员学习与了解八字命理,因此特将本网关于八字命盘干支合化的规则公开如下(但某些较具深度的部分则予以简略),至于其中的理论说明,则请参阅八字相关教科书即知,在此恕不详论: (请注意:以下规则仅限于本命盘的部分,八字本命虽有化合的情形,但会随着大运流年的作用,而有还原的可能。当一个八字有化合而遇到运限还原的情形,往往就是发生大变动的时刻。天堂地狱,决于一线。这部分我们将会在后续推出相关产品,敬请期待) (一)天干五合成立要件 (本节使用之月令均为节气月) 1、天干五合有分为合与化,符合成立要件即「合」,但要「化」(即干改变),则必 须符合「合化条件」。 2、天干五合成立要件 (1)五合「合」之类型: Ⅰ、甲己合土 Ⅱ、乙庚合金 Ⅲ、丙辛合水 Ⅳ、丁壬合木 Ⅴ、戊癸合火 (2)任何位置均可合,无隔支或年支时支过遥之问题。 (3)排除要件 Ⅰ、争合:如呈现紧贴之三支争合,则不成立天干五合,但隔干或非 两干紧夹一干 相争者,则非此处之争合,仍可论干合。 Ⅱ、合干之夹干克化神:如两合干中间有夹干,如丙己辛,如该中间之夹干克化神 者,如前丙己辛,因己土克水,故无法成立丙辛化水,而如为丙癸辛,因癸水 克火,因此不能成立夫妻合化之丙辛化火。 【例】丙辛丙乙、甲庚乙庚,两者紧贴而争中间一干,为争合。 丙辛乙丙,隔支非 争合。甲庚庚乙,非紧夹中干而争,亦非。 3、合化条件 符合以下合化条件者,则原天干性质转换。 (1)甲己合土: Ⅰ、排除条件:不可生于寅卯月节。否则纵符合Ⅱ~Ⅴ以下条件亦无法合化。 Ⅱ、生于辰戌丑未月节、巳午月节。或: Ⅲ、地支见巳午未合化、寅午戌三合化(需化合成功)。或: Ⅳ、局中见丙丁戊己、辰戌丑未、巳午四支以上者(不含五合己干本身)。 Ⅴ、符合以上条件者,甲转化为戊、己不变。 (2)乙庚合金 Ⅰ、排除条件:不可生于巳午月节。否则纵符合以下Ⅱ~Ⅴ条件亦无法合化。 Ⅱ、生于戌丑、申酉月节。或: Ⅲ、地支见申酉戌三会、或巳酉丑三合化(需化合成功)。或: Ⅳ、局中见戊己庚辛、戌丑申酉四支以上者。(不含五合庚干本身)。 Ⅴ、符合以上条件者,乙转化为辛分、庚不变。
(3)丙辛合水 Ⅰ、排除条件:不可生于未、戌月节。否则纵符合以下Ⅱ~Ⅳ条件亦无法合化。 Ⅱ、生于申酉、亥子月节。或: Ⅲ、地支见亥子丑三会 、申子辰三合化(需化合成功)。或: Ⅳ、局中见庚辛壬癸、申酉亥子四支以上者。(不含五合辛干本身)。 Ⅶ、符合以上条件者,丙转化为壬分、辛转化为癸分。 (4)丁壬合木: Ⅰ、排除条件:不可生于申、酉月节。否则纵符合以下Ⅱ~Ⅳ条件亦无法合化。 Ⅱ、生于亥子、寅卯月节。或符合以下Ⅱ~Ⅳ条件。但如丁壬一者坐于亥子月节,另 一下坐申酉,两干须紧贴,则以「丁壬化水」化水论。 Ⅲ、地支见寅卯辰三会、亥卯未三合化(需化合成功)。或: Ⅳ、局中见壬癸甲乙、寅卯亥子四支以上者。(不含五合壬干本身)。 Ⅶ、符合以上条件者,丁转化为乙分、壬转化为甲分。 (5)戊癸合火: Ⅰ、排除条件:不可生于亥子月节。否则纵符合以下Ⅱ~Ⅳ条件亦无法合化。 Ⅱ、生于寅卯、巳午月节。或: Ⅲ、地支见巳午未合化、寅午戌三会合化(需化合成功)。或: Ⅳ、局中见甲乙丙丁、寅卯巳午四支以上者。 Ⅶ、符合以上条件者,戊转化为丙分、癸转化为丁分。 3、「合而不化」之处理:(略)。 (二)地支三会会局(原四方局)成立要件 1、成立类型与属性 (1)寅卯辰为木 (2)巳午未为火 (3)申酉戌为金 (4)亥子丑为水 (5)辰戌丑未为土 2、合化与计算方式: (1)三支同见时,即时合化,无合而不化的问题。 (2)地支必须三支都见,才算会局,三支地支全部属性转变,该转变后的藏干变动如 下: A、寅卯辰为木:全转为卯木(略)。 B、巳午未为火:全转为午火(略)。 C、申酉戌为金:全转为酉金(略)。 D、亥子丑为水:全转为子水(略)。 (3)效力优先于地支三合、六合、六冲的情形。
(三)地支三合、半合成立要件 1、三合、半合成立要件 (1)类型: Ⅰ、申『子』辰会水:申子、子辰、申辰为半合,三支齐见为三合。 Ⅱ、巳『酉』丑会金:巳酉、酉丑、丑巳为半合。三支齐见为三合。 Ⅲ、寅『午』戌会火:寅午、午戌、寅戌为半合。三支齐见为三合。 Ⅳ、卯『未』亥会木:卯未、未亥、卯亥为半合。三支齐见为三合。 (2)三合、半合无论位置均可成立,不需问是否隔支或年时合之情形。 (3)三合、半合之成立优先于六合、次于三会。 (4)除外要件《一》:地支见六冲 Ⅰ、以上半合见六冲则不成立。【例】寅午见申或子,则半合不成立。 Ⅱ、三合见六冲,未被冲之余支,仍可成立半合。【例】寅午戌逢辰冲戌,午寅仍 可成立半合。 Ⅲ、两、三支冲一支,仅在最近之冲支成立六冲,并不妨碍远支相合之情形。 【例】子午申子,年子仅冲月午,不妨碍日申与子时之合。 【例】子寅午午,年子仅冲最近之日午,不妨碍月寅与时午之合。 Ⅳ、六冲如见紧贴之半合、六合,则因合解冲。【例】亥寅申子,寅申相冲,但因 寅亥、申子紧贴之合而解冲,而各自成立寅亥六合、申子三合。 Ⅴ、六冲如非紧贴之半合、六合,则无法因合解冲。【例】亥申寅子,寅申相冲, 但亥与寅、申与子非紧贴之合,无法解冲,故亥寅六合、申子半合均不成立。 Ⅵ、六冲虽逢紧贴之半合、六合,但成两两冲合者,仍论逢冲。【例】亥寅申巳, 寅申相冲,巳亥相冲,虽逢亥寅合、申巳合,仍然论冲,两俱不成立六合。 (5)除外条件《二》:争合 Ⅰ、争合必须三者紧贴,相争中支才成立,如成立争合,则前后两者均不成立半 合。【例】子申子寅、寅子申子等,两组申子都不成立半合。其他如子巳寅 子、子未申申、子申申未等,均在最近之支成立半合。 Ⅱ、争合若逢其中之一又被他支三合、六合,则解争。【例】子申子申,日子受 时申合而解与年子争月申,因此成立年子与月申合、日子与时申合。申子申 子亦同。 Ⅲ、争合若逢其中一支逢冲,则解争。【例】子申子午,时午冲日子(注意一支 冲二支以上者,仅在最接近的两支间成冲),因此年子可与月申合。 【注】本1项之三合、半合、六合,以合解冲、以合解争,只论是否出现「合」 的形式,不问是否有化。 2、合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,则其藏干因合化而改变,未符合合化条件者,仅为合而不化。 (1)无条件见而即化: Ⅰ、申子辰三合转为子水(略)。申子、子辰两组半合均转化为子水(略)。 Ⅱ、巳酉丑三合转为酉金(略)。巳酉、酉丑两组半合均转化为酉金(略)。 Ⅲ、寅午戌三合转为午火(略)。寅午、午戌两组半合均转化为午火(略)。 Ⅳ、卯亥未三合转为卯木(略)。卯未、卯亥两组半合均转化为卯木(略)。 【例】地支见申子两支,且不见六冲、争合,则原申支转化为子水,变成藏癸 水。另子水藏癸水不变。即变成子子两支。 (2)有条件化合 Ⅰ、申辰半合,如干上见壬癸则转化为子水(略)。 壬癸不可因五合而丧失水性。 Ⅱ、巳未半合,如干上见庚辛则转化为酉金(略)。 辛不可因五合而丧失金性。 Ⅲ、寅戌半合,如干上见丙丁均转化为午火(略)。 丙丁不可因五合而丧失火性。 Ⅳ、亥未半合,如干上见甲乙均转化为卯木(略)。 甲乙不可因五合而丧失木性。 Ⅴ、以上干上所见天干,必须要在半合支之上,例如申辰半合,必须是壬申 或壬辰方可。 (四)地支六合成立要件 1、地支六合有分为合与化,符合成立要件即「合」,但要「化」(即干改变),则必须符合「合化条件」。 2、六合成立要件: (1)类型: Ⅰ、子丑合土 Ⅱ、寅亥合木 Ⅲ、卯戌合火 Ⅳ、辰酉合金 Ⅴ、巳申合水 Ⅵ、午未合火 (2)六合无论位置均可成立,不需问是否隔支或年时合之情形。 (3)六合之成立,次于三会、三合、半合。 (4)除外要件《一》:地支见六冲,同三合处理。 (5)除外条件《二》:争合,同三合处理。 2、合化条件: 未符合以下合化条件者,仅为合而不化。 (1)月令生扶所化之气者,或局中见生旺之支四支以上者: Ⅰ、子丑合土:生于辰戌丑未月、巳午月、或局中见丙丁戊己、辰戌丑未、巳午四支 以上者。 Ⅱ、寅亥合木:生于亥子、寅卯月、或局中见壬癸甲乙、寅卯亥子四支以上者。 Ⅲ、卯戌合火:生于寅卯、巳午月,或局中见甲乙丙丁、寅卯巳午四支以上者。 Ⅳ、辰酉合金:生于戌丑、申酉月,或局中见戊己庚辛、戌丑申酉四支以上者。 Ⅴ、巳申合水:生于申酉、亥子月,或局中见庚辛壬癸、申酉亥子四支以上者。 Ⅵ、午未合火:生于寅卯、巳午月,或局中见甲乙丙丁、寅卯巳午四以上者。 Ⅶ、以上局中需要见到的干支,不包括六合之支。例如寅亥六合,本身的寅亥就不 计入前项全局所需的干支之中。 (2)如符合条件,则原干支属性转变成化合后的属性。其藏干属性,依以下方式处理: Ⅰ、子丑合土:子转化含戊土、丑转化含己土 Ⅱ、寅亥合木:寅转化含甲木、亥转化含乙木 Ⅲ、戌卯合火:戌转化含丁火、卯转化含丙火 Ⅳ、辰酉合金:辰转化含庚金、酉转化含辛金 Ⅴ、申巳合水:申转化含壬水、巳转化含癸水 Ⅵ、午未合火:午转化含丁火、未转化含丙火 3、「合而不化」之处理: (1)就是不构成前面合化条件的情形。 (2)处理方式为:(略)。 (五)天干五合中夫妻化合之成立条件 1、夫妻化合之甲己合木 【第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甲己合土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庚辛金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寅卯,月支如被化合需仍为木,甲己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地支 坐寅卯亥子或化合为木水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成寅卯辰三会、亥卯未三合或其半合、寅亥六合成立,甲己两干坐于其 上。天干干头必须另有甲乙壬癸等干。月令中藏甲乙壬癸等干。 Ⅲ、木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己转化为乙,甲不变。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甲寅月(月支化合后仍须为木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己卯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木)、己亥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水木)。 (3)余天干见甲乙壬癸之一。 (4)己转为乙、甲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甲己合木)。
2、夫妻化合之乙庚合木 【第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乙庚合金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庚辛金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寅卯,月支如被化合仍须为木,乙庚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地支 寅卯亥子或化合为木水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成寅卯辰三会、亥卯未三合或其半合、寅亥六合成立,乙庚两干坐于其 上。天干干头必须另有甲乙壬癸等干。月令中藏甲乙壬癸等干。 Ⅲ、木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庚转化为甲,乙不变。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乙卯月(月支化合后仍须为卯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庚寅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木)、庚子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水)。 (3)余天干见甲乙壬癸之一。 (4)庚转为甲、乙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乙庚合木)。
3、夫妻化合之丙辛合火 【第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丙辛合水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壬癸水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巳午,月支如被化合须仍为火,丙辛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地支 坐巳午寅卯或化合后为火木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成巳午未三会、寅午戌三合或其半合、卯戌、午未六合成立,丙辛两干须 坐于其上。天干干头必须另有甲乙丙丁等干。月令中藏甲乙丙丁等干。 Ⅲ、火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辛转化为丁,丙不变。 (验证命例:男庚子、辛巳、丙午、癸巳:男丙戌、庚寅、辛巳、甲午)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丙午月(月支化合后仍须为午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辛巳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火)、辛卯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木)、辛 未(地支化合仅限火)。 (3)余天干见甲乙丙丁之一。 (4)辛转为丁、丙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丙辛合火)。
4、夫妻化合之丙辛合金 【第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丙辛合水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丙丁火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申酉,月支如被化合须仍为金,丙辛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地支 申酉辰戌丑或化合后为金土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成申酉戌三会、巳酉丑三合或其半合、辰酉六合成立,丙辛两干须坐于其 上。天干干头必须另有戊己庚辛等干。月令中藏戊己庚辛等干(但不含 未土)。 Ⅲ、金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丙转化为庚,辛不变。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辛酉月(月支化合后仍须为酉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丙申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金)、丙辰、丙戌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 土金)。 (3)余天干见戊己庚辛。 (4)丙转为庚1分、辛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丙辛合金)。
5、夫妻化合之丁壬合火 【第 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丁壬合木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壬癸水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巳午,月支如被化合须仍为火,丁壬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地支 坐巳午寅卯或化合后为火木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成巳午未三会、寅午戌三合或其半合、卯戌、午未六合成立,丁壬两干须 坐于其上。天干干头必须另有甲乙丙丁等干。月令中藏甲乙丙丁等干。 Ⅲ、火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壬转化为丙,丁不变。 (验证命例:男丁酉、丙午、丁巳、壬寅)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丁巳月(月支化合后仍须为火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壬午(化合后仍须为午)。 (3)余天干见甲乙丙丁。 (4)壬转为丙、丁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丁壬合火)。
6、夫妻化合之丁壬合水 【第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丁壬合木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戊己土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亥子,月支如被化合须仍为水,丁壬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地支 坐亥子壬申或化合后为金水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成亥子丑三会、申子辰三合或其半合、巳申六合成立,丁壬两干须坐于其 上。天干干头必须另有庚辛壬癸等干。月令中藏庚辛壬癸等干。 Ⅲ、水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丁转化为癸,壬不变。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壬子月(月支化合后仍须为子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丁酉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酉)、丁亥(地支化合后仍须为水)。 (3)余天干见庚辛壬癸。 (4)丁转为癸、壬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丁壬合水)。
7、夫妻化合之戊癸合土 【第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戊癸合火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甲乙木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辰戌丑未,月支如被化合须仍为土,戊癸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 地支坐辰戌丑未丙午或化合后为火土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有辰戌丑未3支以上,或子丑六合成立,戊癸两干须坐于其上。天干干头必 须另有丙丁戊己等干。月令中藏丙丁戊己等干。 Ⅲ、土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癸转化为己,戊不变。 (验证命例:男庚戌、己丑、甲辰、戊辰)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戊辰月(月支不可化合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癸未(地支化合后可为火)、癸丑(地支可化合为土)。 (3)余天干见丙丁戊己之一。 (3)癸转为己、戊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戊癸合土)。
8、夫妻化合之戊癸合水 【第一种情形】 (1)不构成戊癸合火,两干最多隔一柱。中间隔干不可为戊己土干。 (2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Ⅰ、月令为亥子,月支如被化合须仍为水,戊癸两干一者在该月令之上,另一者地支 坐亥子申酉或化合后为水金之地支。 Ⅱ、地支成亥子丑三会、申子辰三合或其半合、巳申六合成立,戊癸两干须坐于其 上。天干干头必须另有庚辛壬癸等干。月令中藏庚辛壬癸等干。 Ⅲ、水之五行在全局中≧70%以上者 (3)符合以上条件者:戊转化为壬,癸不变。 【第二种情形】 (1)生于癸亥月(月支化合后仍须为水)。 (2)日柱或年柱为戊子(化合后仍须为子)、戊申(化合后必须为金水)。 (3)余天干见庚辛壬癸之一。 (3)戊转为壬、癸保持原分处理(夫妻化合之戊癸合水)。
请回答下面通关密码,即可看到本篇文章完整内容您的支持是本网不断茁壯的动力,谢谢!